周一法律简报 — 2026年11月2日
法律现已承认支票数字化提示付款;一项上诉判决澄清了经登记取得公民身份的一项狭义规则。
1. 支票数字化提示付款——已颁布法律。第142(I)/2026号及第143(I)/2026号法律于2026年10月30日公布,且未规定较后的生效日期。现可通过提示付款银行的系统,以支票正反两面的真实、清晰数字图像进行提示付款,但前提是该银行接受数字化提示付款;在这种情况下,该图像与出示支票原件具有同等效力。
如以数字方式提示付款的支票未获支付,提示付款的信贷机构可用电子方式记录拒付原因及提示付款日期。该记录可在法庭上作为证据,并构成可予反驳的推定。使用支票的企业及个人应确认其银行的办理程序,保留支票原件及银行的数字记录,尤其是在其后可能采取追偿程序的情况下。
2. 经登记取得公民身份——上诉判决。在Allouzi v Republic一案中,行政上诉法院于2026年10月15日作出判决,并于10月27日正式公布。法院解释了《人口登记法》第110(2)条第四项但书,裁定经登记取得塞浦路斯公民身份的人,不能使其后结婚的外籍配偶取得同一登记权利。这是自判决作出之日起适用的现行法律解释,并非新立法。
该判决仅限于这一登记途径,并未裁定其他取得公民身份或归化途径。受影响的配偶及顾问应查明塞浦路斯籍配偶取得公民身份的方式,在提交申请前确定法律上可用的途径,不应仅因婚姻关系而推定存在相应权利。
官方资料
- 《官方公报》第5100期,2026年10月30日——第142(I)/2026号及第143(I)/2026号法律
- 议会财政及预算委员会关于两项支票法案的报告,2026年10月22日发布
- 行政上诉法院——Allouzi v Republic,上诉案第3/23号,2026年10月15日
- 法律事务局——官方公告索引;公告于2026年10月27日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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